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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问律师丨期货经营机构能否不通知交易者就直接平仓?

2023-03-15 19:15:01     来源 : 上海法治声音

责编丨陆慧

一方婚前财产在结婚以后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资料图)

解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除非当事人有约定,否则,一方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另外提醒注意的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中,较为典型的,如一方婚前房屋在婚后经双方共同打理而对外出租,因此产生的租金通常可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期货经营机构能否不通知交易者就直接平仓?

解答: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不符合期货结算机构业务规则规定标准的,期货结算机构应当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通知结算参与人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结算参与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通知期货交易场所强行平仓。交易者的保证金不符合结算参与人与交易者约定标准的,结算参与人应当按照约定通知交易者在约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交易者未在约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按照约定强行平仓。以有价证券等作为保证金,期货结算机构、结算参与人按照前两款规定强行平仓的,可以对有价证券等进行处置。司法实践中,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交易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尽到通知义务,并留出合理的补足保证金或自行平仓的时间。这是由于,交易者在保证金不足时享有补足保证金或自行平仓的选择权,基于自身对市场走势、交易风险的判断选择是否保留持仓,而非由期货经营机构代替其作出该等判断。只有在交易者未在合理期间内补足保证金或自行平仓时,期货经营机构才能强行平仓。该项通知义务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予以排除。

正在送快递的快递员把我撞伤了,我是否可以起诉他的单位要求赔偿?

解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您可以起诉其单位索赔,确定用人单位的途径,可以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报酬的发放、工作制服或工具的提供等方向着手。

告人在刑事案件上诉过程中死亡,刑事诉讼程序被裁定终止的情况下,再审申请人以该案一审刑事裁判文书为依据,对关联生效民事裁判申请再审,法院通常会如何处理?

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仅规定了对于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对于未生效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仍须负举证责任。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上诉过程中死亡,刑事诉讼程序被裁定终止的,一审刑事裁判文书并未生效,故不能直接作为认定相关案件事实的依据。但一审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形成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并不当然失去证明力,仍具有较高可信度。再审申请人以一审刑事裁判文书为依据对关联生效民事裁判申请再审,并能够提供与一审刑事裁判文书相互印证的证据的,再审审查中,法院应对一审刑事裁判文书及相应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在被申请人未能予以抗辩的情况下,可以认定申请人举证的新证据足以证明原生效民事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或裁判结果有误,应对案件予以再审。

如果我对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多久期限内可以申请执行监督?

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申请人对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应当在执行复议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人因超过提出执行异议期限或者申请复议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应当在提出异议期限或者申请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人超过上述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终结审查。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您应当在执行复议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本期在线解答律师:

金玮律师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

上海法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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